永城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补助公示 |
发布日期:2020-03-13
根据《河南省财务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豫财社【2020】11号)文件精神,经永城市人民院医疗健康集团领导班子研究,结合医院实际,现将符合新冠肺炎疫情补助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至3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370-5201700
永城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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